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深化在哪里,提升在何处?


导读: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已经拉开帷幕。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巨大背景下,国资央企在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的基础上,乘势而上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各项工作,为促进高质量发展、稳经济作出更大贡献,更具有现实意义。我们也将推出系列解读文章抛砖引玉,以资共享。

新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区别

新三年行动是在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下称“老三年行动”)成果基础上,推进的“深化提升”行动,我们就有必要对比一下新老三年行动的不同点,才能真正做到深化提升而不是“改革空转”。

(一)温故知新,老三年行动的要求和主要任务

自从2015年《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以来,围绕国企改革的这个纲领性文件“1”形成了“1+N”政策体系,老三年行动就是“1+N”政策体系的具体“施工图”,通过老三年行动的实施,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

围绕落实“1+N”政策体系,老三年行动提出八大重点任务:

(一)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三)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

(四)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五)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六)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七)推动一系列国企改革专项行动落实落地

(八)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

老三年行动强调,国有企业只有深化改革才能成为有核心竞争力的市场主体,而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等改革举措,都是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

因此,老三年行动的工作重点还是在国企改革,准确来讲,应该是国企改制,希望通过三年时间推动国企能熟练掌握应用“1+N”各项政策,深度转换体制机制,切实提高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

老三年行动虽然也对国有经济布局、科技创新、社会民生、经济安全提出改革要求,不过并没有作为改革行动的核心要求,更像是应对疫情冲击的应急举措,推动国企发挥“六稳”、“六保”的作用。

(二)深化提升,新三年行动与老三年行动明显不同

对照新老三年行动的重点任务,有如下明显的不同点:

1.新三年行动将现代产业体系、科技创新与战略安全摆在首要位置

新三年行动已经不再局限于国资国企的改革,而是从“国之所需”出发提出对国资国企新要求,即以服务国家战略为导向,以提高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为重点,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切实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可见,新三年行动将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作为行动的总纲,对国资国企提出了明确要求:发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主力军和“领头羊”作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保障重点领域、支撑国家战略安全。

对于国资国企而言,制订自己的新三年行动方案更像是国企战略发展规划、科技发展规划与改革计划的融合。所以,国企改革不再只是改革部门的工作,而是主要领导亲自抓、全体员工都要参与的工作,这一定程度能解决过往国企改革与业务发展两张皮的问题,这也预示着接下来国企改革将正式成为企业运营管理的常态化工作,改革举措将成为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彻底解决“纸面改革”的问题。

2.新三年行动强调“以市场化方式推进整合重组”,代替了“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新三年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如何真正推动国企发挥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一方面要靠企业自主创新与产业发展,另一方面就要靠整合重组等资本运营方式,整合产业链、创新链的企业和资源,推动资源向主业企业、优势企业集中,加快形成产业链龙头企业,加快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竞争力强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我国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实现资源配置效率和发展质量效益有效提升。

我认为,在新发展阶段,市场化的整合重组方式包括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产业化整合,当然也包括混合所有制改革,虽然新三年行动不再将混改作为重要的改革举措,淡化“以混促改”的导向,但是强化了混改作为整合重组的功能,混改可以充分整合各种所有制资本,实现优势互补、产业协同,最终共同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3.新三年行动将现代公司治理与市场化经营机制合二为一

在老三年行动中,是将“公司治理”作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内容与市场化经营机制并列作为改革的两大任务,这其实割裂了本来完整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体系,不利于打造现代新国企。

现代公司治理与市场化经营机制本来就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两大支柱,已经成熟定型具备全面推广应用的条件。新三年行动将二者合并在一起,而且强调“长效化”,其实就是鼓励国企一体化推行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改革进一步走深走实。

4.新三年行动没有再提国企改革专项工程

事实上,老三年行动组织实施的双百行动、科改行动、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等专项行动并没有结束,反而还持续深化扩围,突显国企改革专项工程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从限期完成的改革任务转为常态化的改革工作,从严格限制试点企业数量到每年大幅扩围,这都体现将专项行动企业作为国企深化提升行动的主力军、排头兵的导向。因此,新三年行动就没有必要把上述国企改革专项工程再当作独立的改革任务来部署了,相关工作属于常态化工作。

5.新三年行动转换角度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老三年行动是从国资国企角度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这其实是存在悖论的,因为国资国企长期享受了超规格的待遇,自身缺乏“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动力。新三年行动提出要“营造更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公平竞争环境”,将改革任务、工作责任落实在市场监管部门等政府行政监管机构,这才是正本清源,找对人做对事了。

6.新三年行动对“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由“形成”改为“健全”

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已经成熟定型的基础上,新三年行动提出“健全”的更高要求,实际上如何把握好“管资本”下的授权放权与强化监督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协同高效的国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大监督”协同作用,将是新三年行动需要解决的问题。新三年行动没有提及有效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两类公司)功能作用,也释放了“管资本”的国资监管体制要向国资国企全面覆盖的信号。

7.新三年行动全面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与老三年行动相比,新三年行动强调完善党领导国企的制度机制,形成与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相匹配、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相衔接、与改革发展中心任务相适应的国企党建工作新格局,实现高质量党建、高质量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联动,通过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